单方委托的司法鉴定结论,对方不认可的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28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民事诉讼证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