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发生,有着多种因素,其中多数情况下司机起着决定性作用。比如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超载、病车上路、报废车复驶或因过于自信而麻痹等等。但据一些科学调查验证,除了上述因素外,还有一些鲜为人知的因素可导致车祸的发生。这里不妨列举几例,望能引起司机朋友们的注意。 电话:据有关实验,通话时驾驶员的注意力下降20%~70%,关注车辆及周围环境的精力减少,事故的隐患大大增加。在德国,安装车载电话的汽车,有1/3曾发生过相撞事故,肇事率是不装电话汽车的10倍。 音乐:开车时听听音乐,对减轻旅途劳累、放松紧张的神经会有一定的帮助,但是,若音乐音量过大,就会加重驾驶员的听觉负担,分散注意力,降低判断周围环境及汽车情况的准确性,以致车祸的发生。实验表明,当音量为76分贝时,驾驶员判断的失误率不到24%,而当音量为95分贝时,判断的失误率则高过40%。 颜色:明亮的颜色易引起人的感觉兴趣,驾驶员若能经常看到行人耀眼的服装,就能全神贯注,减少车祸的发生。因此,学生的“小黄帽”、红色的小旗都能有效地提醒驾驶员。同样,汽车的颜色与安全也有关系,在雨雾天、黎明和黄昏,明黄色和浅绿色的汽车最易被人发现,发现的距离比一般深颜色的汽车要远3倍左右。浅鲜艳的色彩,不仅看上去增大了汽车的轮廓,而且还可使迎面而来的驾驶员兴奋和精力集中,因而有利于安全驾驶。 时间:医学研究表明,人意外死亡的高峰时间是夜里2点到4点,这段时间人的警觉性和行动都较为迟缓。在交通事故中,车祸发生的时间在凌晨1点到4点的最多。另一个危险的时间是下午1时到4时,这是人白天最为困倦的时候,精力很不容易集中。 司机患肝炎或服药:司机患肝炎后易导致急性锌缺乏,使体内肝贮存的维生素A不能动员和运转出来而引起视力失常。最常见的是暗适应失常、夜盲症和强光闪耀后视力恢复障碍(闪光盲症)。所以在夜间开车时,往往因被对方来车的强光照射导致眼睛突然失明,来不及作出反应而撞车。另据德国科学家研究资料表明,发生事故的司机约有11%是由于服镇静、安眠、止痛、止咳药引起的。 开车吸烟:吸烟不仅危害人的身体健康,还能导致车祸的发生。据美国专家分析,烟雾刺激眼睛、呼吸道,易引起视觉模糊、咳嗽等。据测定,在黄昏时,如短时间内接连吸四支烟,可降低视力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