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达成的仲裁协议是申请仲裁的前提。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后,一方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申请,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4)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且达不成补充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