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问百答 > 民事法律> 婚姻家庭>涉外收养登记应提供哪些材料?
提问问题
法帮问问 4000 110 148

涉外收养登记应提供哪些材料?

涉外收养登记应提供哪些材料?

发表时间:2010-12-15 15:26 
百问百答
(此答案是权威解释)
法帮问问 4000 110 148

依据指引: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   第十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填写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收养协议,同时分别提供有关材料。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中国收养组织发出的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   (2)收养人的身份证件和照片。   送养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出的被收养人已被同意收养的通知;   (2)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为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被收养人的照片。

2012年推荐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相关知识
  • 法律咨询
  • 法律知识

5分钟内,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还可以输入
50

问题补充(选填)

还可以输入
1000
获得法律解答耗时 3分钟 拥有认证注册律师 705597人 法帮网已经帮助过 534598人 有法律问题?法帮网万名律师为您解答…… 推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