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是父母共同的子女,生父母送养子女时,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送养,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单独送养子女,否则,送养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生父或者生母可以单方送养子女,送养具有法律效力:(1)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查找不到,另一方可以单独送养; (2)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无法确定或者经法院宣告失踪、或者自然死亡或经法院宣告死亡,其生母可单方送养;(3)生父母双方确有困难无力抚养,且其中一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一方可以单独送养。生父母一方单独送养时,另一方的父母即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可以对被送养的未成年人主张优先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