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伤害伤害他人由谁来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l58条,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在离婚的情况下,由与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一方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与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一方独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困难的,法院可以责令另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