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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的地名或者外国地名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吗?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还有效吗?

县级以上的地名或者外国地名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吗?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还有效吗?

发表时间:2010-12-16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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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答案是权威解释)
法帮问问 4000 110 148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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