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应提交哪些材料?
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外资保险公司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1)设立申请书; (2)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经审计的偿付能力状况报告; (3)拟设机构3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 (4)拟设机构筹建负责人的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