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产品的生产者应履行哪些义务?
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明确三包方式。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 (2)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3)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