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员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表时间:2010-12-21 10:11根据规定,以下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对外籍人员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2、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H股)的外籍人员,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除上述两项以外,外籍人员因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来自中国境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外籍人员属于和我国政府已签订税收协定(安排)的国家(地区)的居民,可出具有关护照和居民身份证明,按照各税收协定(安排)所规定的不同的优惠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