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案件经过审理,如果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应判决维持原行政裁决。所谓证据确凿,就是原处理决定所认定的事实,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属实无误。所谓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就是原处理决定,不仅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依据,而且确定被裁决人错误行为的性质及处理结果,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所谓符合法定程序,是指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是按法律规定的程序作出的。如果被裁决人的行为确已违反法律、法规,理应受到处罚,原行政裁决认定事实无误,处理适当,只是引用具体法律、法规的条款有误,支持决定的理由不正确,可以维持原裁决,但在判决书的说明理由部分,应该用正确的理由和法律、法规条款予以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