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的承诺无效。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而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承诺应该在继承开始后,也即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做出,并且该承诺必须是明确做出的,如果没有明确做出放弃的表示,就视为接受继承。所以在继承开始前,即被继承人死亡之前,做出的放弃继承权的承诺是不能达到放弃继承权的效果的。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49.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