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的情况。
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
(1)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
(2)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
(3)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构成护理依赖的护理费赔偿,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来确定,若受害人构成完全护理依赖,应赔偿100%的护理费用;若受害人构成大部分护理依赖,则应赔偿护理费用的大部分,具体可根据受害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参考生活自理的范围,合理确认赔偿60-80%的护理费用;若受害人构成部分护理依赖,则应赔偿护理费用的部分,具体可根据受害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参考生活自理的范围,合理确认赔偿30-40%的护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