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麻将放“彩头” 属赌博要接受处罚吗?
我亲戚马某在安徽省某市。今年元宵节那天,马某和前来吃饭的亲戚在家里打麻将。正玩得起劲时,有几个民警敲门后入屋,称有人举报他们正在赌博,将马某等4人传唤到派出所。做完笔录后,马某等人被分别处予500元罚款。请问,马某等人在家里打麻将,为了增加兴致打点“彩头”,输赢不过几十元,难道这也是违法行为要受到处罚吗?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可见,以营利为目的,是认定赌博行为的基本要件。马某和亲戚在家里打麻将,输赢不过几十元,并非以营利为目的。
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9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因此,打麻将带“彩头”并非都属于赌博的违法行为,马某等人的情况不应该认定为赌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2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因此,如果马某等人不服公安机关的罚款处罚,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