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也死亡的,其应得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的制度。转继承实际上是同一遗产发生两次连续的继承关系,因此,又称“连续继承”、“二次继承”和“再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转继承的特征包括:
一、 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的,才发生转继承;
二、 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权;
三、 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 转继承人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