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开始以后,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遗产应首先用来清偿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才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若各继承人已根据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的,应按照各自继承的份额按比例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当然,这种分担必须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若被继承人遗留的都是实物或不动产,各继承人要求保留这些实物作为纪念或使用这些不动产的,也可由各人先继承实物或不动产,然后按照实物或不动产价值的比例分担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如果几个继承人中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时,一般应先用遗产清偿债务,然后按照遗嘱和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并执行遗赠。如果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首先由法定继承人清偿债务。若其所得遗产不足以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应当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