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婚龄是法律确认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由于婚姻关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法定婚龄的确定取决于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世界各国的婚姻立法在对结婚的最低年龄作规定时,都需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考虑:一是自然因素,即人的生理和心理的发育规律。人类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结婚的生理和心理条件。二是社会因素,即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经济、文化、人口状况、道德、宗教、民族习惯等社会条件。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我国婚姻法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是以婚姻的自然因素为基础,以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人口增长速度为依据,在充分考虑了人的身心发育状况、经济与人口状况、城乡差别及国际影响等多种因素的情况下制定的,具有科学性。但基于民族、宗教、风俗习惯的原因,婚姻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允可民族自治地区根据民族的实际情况,对法定婚龄做变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