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时,书面合同容易提供可靠、合法的证据,便于有关部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
(2)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具备以下条款:一是劳动合同期限;二是工作内容;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是劳动报酬;五是劳动纪律;六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八是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其他条款。
(3)劳动合同的订立要遵循法律、法规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建立在真实可靠的基础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以及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属无效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的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