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把车停在非机动车道,骑车的白某为避开周某的车,不得已把自行车骑入机动车道,恰好此时吴某驾驶摩托车从后面快速骑来,来不及刹车撞上白某,导致白某受伤。白某除了应向吴某索赔外,可以向违章停车的周某索赔吗?
发表时间:2012-03-09 14:51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本案中周某违章停车占用了非机动道,给骑车人带来了安全隐患。但是,并不是说违章停车就一定会导致事故,法律规定车辆、行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因此,对于此次事故,摩托车驾驶人吴某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也就是说,本案中违章停车的周某与骑摩托车的吴某都是责任主体,二人都应负有向伤者白某赔偿的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