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的审批程序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受理:申请人申请企业法人登记,按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并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文件,登记机构审核认为登记注册材料齐备,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二、审查:主要是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是否符合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申请开办的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三、核准:经审查和核实后,认为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作出准予或不准登记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四、发照:经审查和核实,对核准登记的申请人颁发有关证照,并办理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手续。 五、公告:对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由登记主管机关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