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问百答 > 公司专项> 公司法务>股东用未分配利润增资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提问问题
法帮问问 4000 110 148

股东用未分配利润增资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股东用未分配利润增资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发表时间:2012-04-18 09:13  [标签: 股东 ]
百问百答
(此答案是权威解释)
法帮问问 4000 110 148

  提取盈余公积金之后的利润为可供分配利润。分配给股东的利润也应当以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的形态存在,因为股东不会允许公司分配给他们应收账款。股东在对分配的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可以再向公司投资,增加其出资额。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实际上是将分配现金利润给股东与股东将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现金股利再投资于公司两个步骤做了合并处理,现金并没有离开公司,由公司代缴股东的个人所得税。
  能够合并处理的前提是公司有足额可以分配给股东的现金,在没有现金的情况下,无论未分配利润有多大,都无法分配给股东,更谈不上股东用未分配利润增资了。只有在未分配利润有足额现金支持的情况下,才能够转为增加的资本。
  对于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应当在验资时审计公司的现金,即可以用于分配给股东的现金数额应当超过拟转增为资本的未分配利润。

2012年推荐律师
公司法务律师
相关知识
  • 法律咨询
  • 法律知识

5分钟内,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还可以输入
50

问题补充(选填)

还可以输入
1000
获得法律解答耗时 3分钟 拥有认证注册律师 705597人 法帮网已经帮助过 534598人 有法律问题?法帮网万名律师为您解答…… 推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