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个人能否拥有多处宅基地?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民个人是不允许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如果因为子女长大需要单独空间的,只要年满18周岁,就可以独立分户申请改扩建。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