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和解协议和调解协议的效力
医患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或者通过行政部门调解达成协议,应认定该协议的效力。但需经审查认定是否存在《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及第54条规定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情形。如和解协议确系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协议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德,法院应确认这样的和解协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