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有的时候是会出现劳动合同未到期,但是我们被用人单位解雇的情况,那么劳动合同未到期被解雇,公司单位怎样赔偿呢? [详细]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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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湖北黄冈的李宁律师,很高兴来《法律大家谈》与大家探讨法律问题。
法帮网:您好,李律师,感谢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到本栏目,今天的话题是有关刑事辩护的,请您为我们讲解,下面请听第一个问题:劳动合同未到期被解雇,公司单位怎样赔偿吗?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赔偿金的数额为每满一年(包括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帮网:那么怎样签订劳动合同才有效呢?
(一)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
(二)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三)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四)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使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  (五)合同的具体性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法帮网:劳动合同盖哪个部门的章?
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签字应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也可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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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嘉宾
嘉宾介绍
李宁律师、法学本科学历,1993年首次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一举通过,先后在多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并任合伙人,现担纲湖北永铭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国家专职注册律师。 李律师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法学功底深厚,律师业务娴熟,逐步形成注重法理指导,注重个案分析的独特办案风格,尤以办理各类典型疑难法律事务见长。从业以来,办理民商事、刑事、行政案等各类诉讼案件数百件,迎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与一致好评。李律师不仅办理了大量的诉讼案件,还办理了众多非诉讼法律事务,还曾在省县电视台法制专栏节目中作过点评。 李律师的办案宗旨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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