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够预料到的,并且不能够避免或者克服的情况。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那么,因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造成他人损害,要担刑责吗? [详细]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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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帮网:您好,姚律师,感谢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到本栏目,今天的话题是有关刑事辩护的,请您为我们讲解,下面请听第一个问题:因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造成他人损害,要担刑责吗?
不承担。由于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是犯罪:现行刑法已经对此作了明文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处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是犯罪。也就是说,由于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是犯罪,行为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帮网:不可抗力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1、重大的自然灾害。如重大的地震、海啸、台风 、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等;
2、重大的社会非正常事件。这类事件往往指社会异常的、突发的事件,既非自然灾害,也不属于政府行为,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
法帮网:意外事件具有哪些特征?
1、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
2、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者过失;
3、损害结果由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
意外事件条件:
1、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
2、行为人对于自己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
3、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可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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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嘉宾
嘉宾介绍
姚敏利律师毕业于中国五大法学院之一的西北政法学院,即西北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在中国科学院西安分院师从朱玉槐学习世界经济、师从刘振江学习国际法、师从中国外交部礼宾司以及外交学院等专家学习国际形势与外交礼仪等课程;在中国人民大学投资经济系随基本建设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师从黎谷、张仲敏、叶林等教授学习“投资经济学”、“国际工程承包与项目管理”、“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预算管理”等课程。?姚敏利担任的法律类社会职务:中国律师研究所特邀研究员;陕西省司法厅特约法制政策研究员;陕西省律师协会仲裁与公证专业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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