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质量责任的分析
法律对建设工程质量与对一般产品质量的关注是有所不同的,这不仅因为建设工程的固定性、一次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所致,更因为是建设工程的使用者或管理者具有不特定性,从而使建设工程的质量关系到不特定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关系到整个社会效率。因此,作为经过委托承建(或自建)、用于销售(或自用)的产品的建设工程质量的规定不适用于主要针对一般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而单独适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发包人的质量责任
从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层面看,由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的主要情形有:
(1)发包方提供有缺陷的设计文件、勘察数据、施工图纸以及说明书等资料
(2)发包方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3)肢解发包建设工程
(4)直接指定分包人或指定专业分包
2.承包人的质量责任
从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层面看,由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的主要情形有:
(1)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
(2)未按相关约定,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
(3)未按相关约定,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