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买了一套二手房,按合同付了定金和首付,并约定在9月份办理房产过户,房主一直未将房产证从银行解押,并且发函都不予理会,打电话也不接,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具体各情况不明确,需要看下合同相关合法性等具体情况了。
合同履行不能,可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你好!是今年9月份还是去年9月份,注意你的时效。你是想要这套房子还是不想要了?
如果双方有相关约定,按约定处理
你好,如果在你们签订书面购房合同时,对方未将房屋抵押的事实如实告知的话,则你是可以据此要求认定合同无效;如果合同承诺解押过户的时间,则你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
你这种情况还是找律师准备诉讼即可
这种情况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维权。
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走司法程序
这个是可以诉讼法院办理的呀,
你可以起诉要求他履行合同义务,配合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