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现实中,就有这么些人,有借不还不说,人还玩失踪,更有甚者,有钱也不还,还叫嚣,“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我就不还钱你能咋滴”! [详细] [网友评论] |
法帮网: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做客法帮《法律大家谈》,本期的嘉宾律师是来自河南文赢律师事务所的张国权律师,您好张律师!欢迎做客法帮《法律大家谈》。
大家好,我是河南文赢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国权,很高兴来《法律大家谈》与大家探讨法律问题。
法帮网:亲朋好友经常会发生借钱的事情,而被借人往往也考虑到是熟人甚至亲人,而不会让写借条或欠条,但又担心对方会不认账。怎样做才能避免这种尴尬的情形呢?
首先,民间借贷一般都是发生在亲朋好友等熟人之间,出具借条凭据,大多人是能够接受。不仅能明确双方的借款事实,而且在出现纠纷时,有利于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在于亲朋好友之间发生借贷情况时,首先,要有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场;其次,借款最好不要直接支付现金,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第三,商谈借款时若通过QQ或者电话等方式的,保留QQ记录内容,或进行电话录音;最后,要及时催还借款。
法帮网:有的人在借钱的时候说得好好的保证会还,出于相信出借方也不会让写借条或欠条,但到了后面借钱还钱时却食言了,甚至否认不曾借过钱。请问张律师,怎样搜集相关证据向对方讨债呢?
如果被借人没有任何证据,且对方又矢口否认的,出借方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护。若出现这种情况的,可以下几方面取证:
一、找知情人出面协调,乃至出庭作证; 二、和对方接触或通话时,进行录音,当然若对方不予认可的,且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借款发生事实的,即便诉讼,主张也很难得到支持。
法帮网:现在很多人面临着借钱不还不说,借贷人甚至玩起了失踪,这种情况下应该怎样追讨自己的债务呢?
建议搜集相关的证据有向法院起诉,起诉前应调查清楚对方的财产状况,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免对方转移财产,法院作出判决后无法执行。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通过邮寄、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可以缺席审理,作出判决,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凭生效判决申请执行。 当然,若对方没有下落,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判决将得不到立即执行。 但是,若你有对方财产线索的,可以向法院提供线索,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若不及时向法院起诉,可能会超过诉讼时效,最终你的权利将得不到保护。
法帮网:有些人不是不想还钱,是真的没钱还,那么,请问张律师,这种情况下债务人的财产会被强行拿走吗?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
但是,此条不包括那些确实没有还款能力的被执行人。实践中,如果法院通知其到庭,其既没有正当理由,也多次拒绝到庭的,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法院可以对其财产依法进行拍卖。
法帮网:遇到借钱不还的,在追讨无果的情况下,总觉得是对方骗了自己。那么,对方的行为是否属于诈骗呢?债权人可以追究债务人诈骗的责任吗?
是否构成借贷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要看结合具体情形。如果仅仅是公民间的借贷,一方拒绝偿还或无力偿还的,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不涉嫌犯罪。
法帮网:有的人在急需用钱时,会借高利贷,请问张律师,借贷中高利贷在写借条的时候如果要约定利息,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关 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 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本律师认为,借贷利息约定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以上的,可以认定为高 利贷。在出具借条时,利息约定要明确、具体。
法帮网:请张律师讲一下,在发生民间借贷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一、订立书面协议,并妥善加以保管;
二、协议的内容要合法,要具体明确,通常应载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姓名、币种、数额、用途、期限、利息、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三、借款期限届满后,要及时追讨,防止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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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嘉宾
嘉宾介绍
张国权,资深律师,集合了一批具有良好法学教育背景和丰富执业经验的精英律师组成最强大的律师服务团队---国之权律师团,担任首席律师。凭借着其就读于郑州大学法律系、河南大学英语系及医学院的良好教育背景,复合型的知识结构,富有创造力的法律智慧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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