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到性侵一方面惧怕外界异样的眼光,另一方面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一些受侵害的女性不敢说出自己的遭遇,致使许多色胆包天之徒堂而皇之的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提醒广大女性,遇到危险,不要默不作声,可知你的默不作声是对这些人嚣张气焰的助长!
日前,网上一则男子性侵女同事遭暴打的监控视频引起网友热议。监控画面显示,一男子在单位电梯前公然想要强奸自己的女同事。女同事虽然挣扎了一会,但是由于势单力薄,还是被男子摁在身子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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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帮网: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做客法帮《法律大家谈》,本期的嘉宾律师是来自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的刘祖文律师,您好刘律师!欢迎做客法帮《法律大家谈》。
大家好,我是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祖文,很高兴来《法律大家谈》与大家探讨法律问题。
法帮网:这件事情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并且是众目睽睽之下,我们的“观众”个个呆木若鸡。平时我们说的强暴和强奸是一个意思吗?
强奸和强暴都是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两者是同义词,具体区别:强暴不是法律语言,强奸属于法律语言。
法帮网:那么对于强奸罪,法律上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法帮网:我们看到该男子并未实施事实上的强奸,那么就是属于强奸未遂,关于强奸未遂的定义是什么?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从这一定义中可以看出,犯罪未遂具有三个特点:
(一)犯罪人已着手实行犯罪 这一点是和犯罪预备行为的重要区别。所谓着手实行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的行为,例如杀人犯开枪射击的行为,投放毒药的行为等等。如果没有外力的阻碍,有可能直接引起犯罪结果的发生。 (二)犯罪未得逞 就是说犯罪行为没有完成某个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这一点是和犯罪即遂的主要区别。犯罪未得逞并不是没有发生任何危害的结果,只是说没有发生犯罪分子所追求的结果。例如,杀人犯虽没有把人杀死,却把人砍成重伤,造成残疾等等。 (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这是和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犯罪未得逞是违背犯罪分子意愿的。造成未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由于被害人的抵抗或是第三人的阻止,有的是由于自然力的阻碍,如大雨把犯罪分子点的火淋熄等等。
法帮网:强奸未遂是对女性未造成实际性的侮辱,那么相对与强奸的处罚会不会减轻?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强奸未遂一般要结合具体案情在三年上下量刑。
法帮网:性骚扰和强奸未遂都是对女性的一种性侵犯的行为,这两者有何异同?
强奸未遂是行为人以经着手实施强奸行为,但由于行为人一直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的行态。
性骚扰应当属于性侵犯的一种,且与其它某些性侵犯存在着区别与重合。性犯罪是应当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性侵犯行为,也是性侵犯中最为严重的一种。在我国的刑事法律规范中,性犯罪主要是通过强奸罪、奸淫幼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以及猥亵儿童罪等来予以规制的,而其中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猥亵儿童罪均应当属于性骚扰的范畴。
法帮网:面对许多未知的危险,女性应该如何保护好自己呢?
首先女性要有防范性侵害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警觉性。在社会交往中,如果有男性对你很暧昧,或做一些下流的动作,或在言语上的挑逗,女性都要明确表示反对的态度,打消对方犯罪的念头。 女性自己的仪表言谈也很重要。建议女孩子打扮要大方得体,不要过于浓妆艳抹,穿衣不要过于暴露。在言行举止方面,也不要过分随便,甚至表现得很轻佻,这样很容易让男性产生误解。 晚上尽量早点回家。晚上走路时,尽量挑人多、路灯比较亮的地方行走。睡觉之前,要检查门窗有没有关好。 相当一部分的强奸案件,是发生认识不深的熟人之间的。所以,就算是认识的男性朋友也不能太掉以轻心。和男性朋友单独相处,如果发现对方故意有身体上的接触,有挑逗的行为,就要警惕。对一个新认识的男性朋友,如果不是很确信对方人品,尽量不要跟他到陌生、偏僻的地方约会。约会时,少喝酒。网友之间的强奸案,也时有发生。
法帮网:女性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如果万一不幸遭到性侵,应该怎么办呢?
要看具体情况,要敢于反抗。强奸得逞的案件当中,受害女青年大多不敢反抗。而强奸未遂的案件中,多数都是因为受害者勇敢反抗,或者是大声呼救,引起群众的注意前来解救。如果万一遭到不幸,也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比如保留案发时穿的内衣裤、擦拭的纸巾、案发后不要立即洗澡等,这样有利于公安机关破案。
法帮网:聚焦法帮说法 解读热点民生。《法律大家谈》栏目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再次感谢刘祖文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栏目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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