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在三灶映月路,一辆无牌载客摩托车不慎撞上了一名路过的老人。据了解,被撞老爷子刘某今年78岁,撞倒人后摩托车司机马上将刘某扶起来。刘某脾气也好,在发现身体没有外伤后说:“我没事,你可以走了。”该摩托车司机就直接离开。 [详细] [网友评论] |
法帮网: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做客法帮《法律大家谈》,本期的嘉宾律师是来自河北瑞亨律师事务所的封国强律师,您好封律师!欢迎做客法帮《法律大家谈》。
大家好,我是河北瑞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封国强,很高兴来《法律大家谈》与大家探讨法律问题。
法帮网:交通工具作为当今社会必备的出行生活要素之一,其本身具备机械性这一特征,机械性的东西难免会出行故障,因此,不可走避免的产生交通事故。请问封律师,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应如何应对?
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并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等候交通警察前来处理。行人被 机动车严重撞伤,驾车人有责任立即拨打 122报警,并拨打120求助,同时检查伤者的受伤部位,并采取初步的救护措施,如止血、包扎或固定。应注意保持伤者呼吸通畅,如果呼吸和心跳停止,应立 即采取措施,进行心肺复苏法抢救。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伤者很可能会脊椎骨折,这时前来救助人员千万不要翻动受害人,如果不能判断是否脊椎骨折,也应该按 脊椎骨折处理。行人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在协商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应报警。遇到撞人后驾车或骑车逃逸的情况,应记下肇事车辆车牌号和车辆特征,并及时 呼救,动员周围群众追上或拦截肇事者。
法帮网:上述案件中,老人说身体没事就放肇事者离开,而肇事者也直接离开了,他这行为属于肇事逃逸吗?是否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中,司机没有主观逃逸嫌疑,但没有尽到保护好现场的责任,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将被追究刑责。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指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此外,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法帮网:交通事故处理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的处理。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时限是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处理时限
1、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 理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拍卖,非法拼装的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报废,涉及其它违法 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事后报警的时限 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3、检验、鉴定的时限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4、作出事故认定书的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并可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对于复杂的交通事故: (1)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如何要求?书面申请!)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 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证明,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5、复核的时限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做出是否受理决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复核以一次为限。 6、调解的时限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 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并于八日内制作调解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 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7、扣押车辆的法律依据及扣押车辆的时限 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 (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
法帮网:请问封律师,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处理程序又是这样的呢?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帮网:在交警做完现场勘查后,应如何处理现场呢?
现场勘查结束后,交通警察应当组织清理事故现场,清点、登记并按规定处理现场遗留物品。通知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将尸体运走存放。能移动的 事故车辆应当立即撤离,无法移动的,将事故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停车场内;对暂时无法拖移的,应当开启事故车辆的危险报警灯并按规定在来车方向设 置危险警告标志。现场清理完毕并恢复正常交通后,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的交通警察方可撤离现场。
法帮网:封律师,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在法律上有怎样的处罚规定呢?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肇事司机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而且有酒后驾车、肇事后逃逸、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节,依法将会被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帮网:我们知道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请问封律师,民事赔偿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丧葬费; (二)死亡补偿费; (三)医院抢救时发生的医药费; (四)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 (五)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法帮网:路上车来人往,发生交通事故时常发生。那么怎样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呢?
遵守交通规则是对行人最好的保护。行人横过马路时,应走人行横道、过街天 桥、地下通道。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学龄前儿童、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出行应有人 带领。严禁在道上兜售物品、卖报纸、散发小广告等。不要在街道上滑旱冰、踢足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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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嘉宾
嘉宾介绍
封国强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共党员,河北瑞亨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石家庄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团成员,河北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封国强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多年,擅长办理理婚姻继承、死刑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资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同时还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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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就能够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及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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