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了《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首次支持民间借贷按利滚利收账
查找律所 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央行利率4倍以下民间借贷可复利
引言:

  中广网重庆8月23日消息(记者刘湛)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了《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首次支持民间借贷按利滚利收账。

  据统计,民间借贷纠纷在重庆商事纠纷案件中占了三分之一。为了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统一裁判尺度,平等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出台了《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昨日,市高院民二庭法官解读了《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称:夫妻一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出借人以夫妻双方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指导意见》规定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上升,市高院首次出台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二十条指导意见

  利滚利合法了,但利息有规定

  “只要不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出借人可以将利息计入本金请求借款人支付复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利滚利。”昨日,市高院民二庭法官解读了市高院日前出台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急剧上升,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受审数量,占到了整个商事案件的三分之一还多,涉案标的逐年增大。

  市高院经过一年多的调研,出台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

民间借贷注意的问题
引言:

  民间借贷在我国是允许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往往产生于亲朋好友或者有特殊关系的人与人之间,因借贷而造成资金损失或者亲朋陌路的情况时有发生。常有朋友因被债务困扰而来咨询,为了避免将来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出借方(也称贷款人)只要在出借之前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对将来实现债权一定会有充分保障。

  一、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书面约定。其主要内容应包括金额、币种(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凡合同中无特殊约定的,均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利率、期限

法帮微博
相关视频
热门专题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10-69375114
电子邮箱:law@fabang.com
本期编辑:乔珊珊
版权声明:法帮网编辑中心
请广大媒体、网友千万不要误读。该利滚利合法是“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情况下生效的。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团队博客
Copyright © 2002-2010 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皖ICP备10010248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