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文本,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3、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4、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5、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6、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7、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8、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