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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的基本类型
行政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的基本类型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财产权进行以下分类: 1.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财产不受行政权力非法侵害的权利 这种权利的核心是行政相对人对其人身和财产权利自由享有和行使,排除行政主体的妨碍,不受其非法侵害。……[更多]
行政机关拒接履行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的行为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拒绝履行;另一种是不予答复。当然,也还存在拖延履行的情况,即虽然同意履行职责,但长时间不采取任何行动。对于拒绝履行其法定职责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更多]
汤晋诉当涂县劳动局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案
汤晋诉当涂县劳动局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案原告:汤晋,男,36岁,安徽省当涂县建材公司职工。 被告:安徽省当涂县劳动局。 法定代表人:管其才,局长。 原告汤晋以被告安徽省当涂县劳动局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为由,向当涂县人……[更多]
何国山与郭一巴人身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
何国山与郭一巴人身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 原告何国山,男,1963年11月7日生。 委托代理人苏重阳,男,鲁山县让河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 被告郭一巴,男,1971年1月25日生。 原告何国山与被告郭一巴人身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