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件事情需要咨询。
1.离婚后房产问题,离婚协议上已经将房产给男方,但随后半年内房子升值了3倍,不知是否能起诉重新分割房产?另外,房产是婚后财产,女方父母出了大部分首付,离婚是因为要申请贷款7折,所以在离婚协议上,房产是全部给了男方,没有要求均分房产,离婚后,女方还继续替这套房子还了大半年时间的贷款,但是后来,两人认为性格不合适,没有复婚的打算,女方提出重新分割房产,遭到了男方的拒绝,并且除了愿意归还一部分当时女方父母出的首付,也不愿意补偿两人共同出资装修等部分的金额,并且连女方后来还贷款的几万块钱也不给女方了,不知如何讨回女方应得的财产?
2.分手后,男方出于泄愤,向女方单位各级领导发举报信,内容是谈恋爱期间编辑后的两人聊天记录,造成很恶劣的影响,如何制止男方的变态行为?
3.借款合同纠纷,已经经法院判决,并进入了强制执行阶段,此案是去年9月份起诉,并且做了房产保全,11月下的判决,今年3月份申请强制执行,5月初开庭了一次,但到现在还没有结果,是否需要去法院执行庭催促?不知道拍卖对方房产的可能性大不大,钱能否要回来?
您好,夫妻一方就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部分反悔而起诉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法院对一年内就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部分反悔而起诉的情况是予以受理的。但是,本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法院对于当事人提起的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的诉讼,到底是否重新进行财产分割,还要看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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