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公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文十九条,明天开始正式实施,多个条款涉及房产确权。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谁?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司法解释一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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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引言:

  

  发布会现场

  中广网北京8月12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主持人:最高人民法院今天(12日)上午10点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有关情况,《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否今天出台成为关注热点。

  今天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共19条,明天开始正式实施。征求意见稿原来是21条,也就是正式发布的司法解释比原来少了两条。缺少的两条正是原来在征求意见过程中饱受社会争议的。

  比如征求意见稿中第二条关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

  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发布了《婚姻法解释(三)》,于今日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重点针对婚前贷款买房、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亲子鉴定等争议较大的问题作出解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昨日,记者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请著名的婚姻法专家、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杜江涌、重庆锦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倪世均、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贺恩权对6大主要问题进行了解读。


 

  一、婚前购房按揭房屋归产权登记方

  摘要:《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

  齐精智律师权威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序:《婚姻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颁布之后,齐精智律师对其进行了详细解读(见北大法律信息网《《婚姻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齐精智律师解读》)。对(征求意见稿)第五条(对应正式解释第四条)、第六条(对应正式解释第五条)、第七条(对应正式解释第六条)、第十二条(对应正式解释第十一条)提出了符合法理和社会实际情况的合理建议,以上建议均被司法解释三所接纳。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

  婚前个人按揭买房 属个人财产

  最高法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房子、亲子鉴定等问题成为“重头”  

        一方婚前贷款买房

  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司法解释首次明确了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解除婚外同居关系

  财产如何处理未规定

  司法解

  “公婆买房,儿媳没份儿!”昨日,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各种声音在微博上“炸”开了。截至昨晚6点,就有6.5万多条微博在热议此事。记者从中发现,婚姻法的这一规定,可能使婚姻价值观、女性择偶观、生育观发生“悄悄”的变化。

  对女孩们来说——

  要求“男方有房”不如自己努力买房

  “现在城市中的女孩都把‘有房’当成结婚前提,可现在万一离婚,房子可能还是人家的,自己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归个人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公布;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归个人;取消婚外同居约定补偿条文

  父母为子女买的婚房,会成为儿媳妇或女婿的财产吗?亲子关系诉讼中当事人拒绝鉴定怎么办?夫妻一方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怎么办?最高法昨日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细化规定了婚前按揭买房等婚姻纠纷的判决依据,将于今日正式施行。

  1 共同还贷部分离婚应予补偿

  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问题之一。司法解释(三)首次明确了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5月是年轻人结婚的一个小高峰。但房子问题依然困扰着很多婚龄青年。去年11月16日,针对婚姻中房产归属权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解释三”),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此举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讨论,原本预计在去年 12月底通过的“解释三”至今仍悬而未决。

  近日,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晓力,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专访时说,“解释三”之所以引发巨大争议,关键在于它把“谁投资、谁受益”的资本原则,引入到了原

相关法规
引言: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    

                             &nb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30号

  为了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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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乔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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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首次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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