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5)

2011年02月13日15:19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补偿金额8%给予补偿;拆迁其它非营业房屋的设施搬迁费用,由拆迁人按照不超过货币补偿金额4%给予补
偿;拆迁营业用房,其设施搬迁费用,由拆迁人按照不超过货币补偿金额2%给予补偿。
如产权人将房屋出租,拆迁人仅对承租人因停业、设备拆除、安装和搬迁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
拆迁具有区域功能性的学校、医院、敬老院、按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费标准的1.5倍计算,拆迁人不
再承担另行复建责任。
第三十五条住宅房屋的居住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同一房产有多份权属证明的,以一个土地使用
证为准;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以一个房屋产权证或建房许可证为准),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被拆迁人居住房屋建筑面积在240㎡以下的(含240㎡),实行等面积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房
由被拆迁人按产权调换房价格购买。超过240㎡的部分按住宅房屋重置价和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不予产权
调换;
(二)产权调换房的建筑面积按大套(约120㎡)、中套(约90㎡)、小套(约60㎡)的套型由被
拆迁人自行组合;
(三)因套型原因,产权调换房面积与被拆迁房屋面积不一致的,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套型:
1、被拆迁人居住房屋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60㎡的,可按产权调换房的建筑面积60㎡套型购买;
2、被拆迁人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超过60㎡,小于或等于90㎡的,可按产权调换房的建筑面积90㎡套型
购买;
3、被拆迁人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超过90㎡,小于或等于120㎡的,可按产权调换房的建筑面积120㎡购
买;
4、被拆迁人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超过120㎡,小于或等于150㎡的,可按产权调换房的建筑面积150㎡
购买;
5、被拆迁人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超过150㎡,小于或等于180㎡的,可按产权调换房的建筑面积180㎡
购买;
6、被拆迁人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超过180㎡,小于或等于210㎡的,可按产权调换房的建筑面积210㎡
购买;
7、被拆迁人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超过210㎡,小于或等于240㎡的,可按产权调换房的建筑面积240㎡
购买。
(四)产权调换房楼层的确定,采取抽签方式分配;
(五)产权调换房楼层差价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六)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款至产权调换房分配时一并结算差价,多退少补。
第三十六条被拆迁人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实行产权调换:
(一)在本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已享受过产权调换的;
(二)辅助用房;
(三)在本区行政区划范围内,被拆迁人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宅房屋的,只实行一处产权调换,其
它实行货币补偿。
第三十七条产权调换房用地纳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体系。
第三十八条实行自拆自建的,其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和建房补助款两部分组成。建设单位在
此基础上,应当增加拆迁补偿款总额的20%作为公用设施配套费,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包干使用,
专项用于公用设施配套建设。
实行自拆自建的,新宅基地使用农用地,建设单位还应当支付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等有关费用。
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营业用房及连家店按住宅房屋自拆自建标准支付拆迁补偿款,其中直接用于经
营的房屋面积部分按原房补偿款另增加50%给予补偿,不再另行安置和支付停业损失等其它补偿。
自拆自建的新宅基地面积,具体控制标准为: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的每户不超过135㎡,人均耕地在1
亩以上的每户不超过170㎡,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规划、统一安排,宅基地用地手续须按规定
程序报批。
第三十九条实行货币拆迁的,拆迁人按协议约定向被拆迁人支付拆迁补偿款;
实行货币拆迁的,被拆迁人在本区需购买房屋的,由本人携带拆迁补偿协议书、拆迁存款凭证和登
记的购房合同,经区财政部门确认,其拆迁补偿款部分可免缴契税。
实行产权调换的,等额部分免缴契税,差额部分依法征收契税。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拆迁管理知识排行榜
拆迁管理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提示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