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被告人余孝启供述证实:2003年“天上人间”开业后不久,李钢安排其到赌场上做事,搞了几个月时间。
11、被告人卢军供述证实:2003年11月份至2004年夏天在太极山庄赌场护赌的事实。
12、被告人邱方伟的供述证实:2004年到太极山庄赌场望风护赌几个月的事实。
13、被告人吴祥供述证实:2004年正月间到太极山庄赌场护赌,搞到七月份的事实。
14、被告人王和义供述证实:2003年帮夏永荣等人在广德县流洞镇一带开设赌场,被公安机关查处后,又到太极山庄的赌场做事。同时在赌场里面“放水”的事实,直至2004年8、9月份离开山庄。
15、被告人左登峰供述证实:2003年到2004年上半年在太极山庄赌场帮忙,前后共搞了四个月左右。
16、被告人曾宪家供述证实:2003年8、9月份在太极山庄赌场护赌,并供述朱德福被捅后,其和李钢去借土枪、替李钢保存护赌的刀、矛、枪等工具。2005年8月15日将保管的工具转移到杨大庆家。8月31日被抓时,从其租住的房内扣押护赌用的刀、对讲机、橡皮警棍等。
17、被告人冯春胜供述证实:在2003年端午节后到太极山庄赌场护赌,干到2004年8月份。
18、被告人卢祖芳供述证实:在2003年热天时到太极山庄赌场护赌,干到2005年5月份。
19、被告人潘石祥供述证实:2004年2月至10月在太极山庄赌博护赌,知道赌场上有刀、矛、枪,并且和李钢等人到无锡去买刀的事实。
21、被告人赵兴利供述证实:2004年3月份至8月份在太极山庄帮“汤棍”、王兴抽庄风、维持秩序。同时在赌场里“放水”的事实。
22、被告人朱大开供述证实:2004年3月至10月在太极山庄的赌场帮“汤拐”抽庄风,维持秩序,同时在赌场里“放水”的事实。
23、被告人吴宏庆供述证实:2003年下半年在太极山庄的赌场里护赌一个月左右的时间,2004年5、6月份又到太极山庄赌场去护赌,帮“强哥”监督、抽庄风、分帐的事实。
24、被告人马超供述证实:2004年夏天在吴宏庆的带领下到太极山庄赌场望风、维持秩序,一共搞了十几天时间。
25、被告人周玉党供述证实:应夏根子邀请,于2004年4月份,从广西带一批人到太极山庄望风、护赌,一直干到当年10月份。
26、被告人敖荣连供述证实:自2004年6月份到太极山庄赌场望风,在望风的同时与李钢、余风成三人合伙在赌场上“放水”。供述是村干部叫其到邱村派出所,后其就主动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27、被告人蒋炯供述证实:自2003年夏天至2004年9月,在太极山庄赌场帮忙背包、抽头子,其共获利40余万元的事实。
28、被告人宋长胜供述证实:朱德福被捅伤后,李钢安排其到医院护理6、7天,后到山庄护赌望风6、7天就回家了。并供述了听讲派出所在找其,其主动到公安机关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9、被告人刘福胜供述证实:2003年12月份“天上人间”开业后到太极山庄护赌望风搞到2004年11月份,并供述其主动到公安机关去投案自首。
30、被告人方顶平供述证实:2003年夏老三开设赌场,其把李钢、沈勤龙介绍给夏老三,并在赌场望风望了二次,第二天护赌时就被公安机关冲散了,后其就回家开沙场。
31、犯罪嫌疑人刘建供述证实:2003年上半年单新成被抓后,“汤拐”顶替单新成的位置,与夏永久、汤鸿云、张林合伙开赌场搞了二、三个月。
32、犯罪嫌疑人张明、叶守成、葛荣成、易建华、傅福明、曾宪才、袁成刚均供述证实:在太极山庄赌场望风护赌的事实。
33、犯罪嫌疑人常仁辉、田忠明、王龙志、李旺兵、程德义、刘建民、叶光辉、樊建军供述证实:自2003年到2004年为太极山庄一带开设的赌场接送赌客,提供交通工具的事实。
34、犯罪嫌疑人董祖安、高鑫、王和国、王和胜供述证实:自2002年至2005年上半年为单新成、汤鸿云等人开的赌场提供赌博场地的事实。